高雄市一處民營加油站自民82年開始營運,因過去加油站污染預防相關規定尚未完備,此站早期加油機及管線曾發生洩漏事件,105年經環保署污染查證發現地下土壤遭油品污染,土壤中苯、甲苯、乙苯、二甲苯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(TPH)均已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值,其污染濃度偏高且污染土壤量體評估超過1,000公噸,並於107年經高雄市環境保護局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。
本案環興公司協助業主辦理污染補充調查、整治工法評估及定期環境監測,並協助辦理環保法規及行政協助相關事宜,自106年11月核定控制計畫後,即積極辦理污染控制與改善工作,歷經5年時程,克服站內地下管線複雜環境及鄰近高樓鄰損風險,與業主共同合作,將本場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物濃度改善至管制標準以下,於113年12月26日取得環保局解除列管文件,為本公司以現地整治工法「雙向抽除法DPE」及「現地化學氧化法ISCO」污染改善成功實績案件。